- 關于新個稅法實施后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指引的通知
各位同事:
2019年1月1日開始,允許對子女教育、繼續(xù)教育、大病醫(yī)療、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、贍養(yǎng)老人等6項支出,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進行稅前扣除。現(xiàn)將相關具體操作事項告知如下:
1、按照稅政要求需要首先提交6項扣除的基本情況,大家自行通過APP提交信息后,公司財務部會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進行稅前扣除,如不愿將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報送給公司的,也可以選擇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(nèi),自行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申報扣除。
2、關于采集數(shù)據(jù)的真實性。按照稅法要求,公民應該對自己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,公司只是代為扣除。如果因為信息失實導致的稅務風險,公民需要自行承擔。建議大家根據(jù)自身的實際情況填寫。
3、采集專項附加扣除的方法。可以通過國家稅務總局開發(fā)的“個人所得稅”官方APP采集,操作方法可參照“個人所得稅APP下載及注冊指引”(見附件1),個人注冊的手機號碼請與2018年8月上報給公司的手機號碼一致。
4、APP采集6項專項附加扣除資料后,打印《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》(見附表1-表6)并簽名提交財務部留存?zhèn)洳椋瑢m椄郊涌鄢姆峙浞绞揭唤?jīng)確定,在一個納稅年度內(nèi)不能再進行更改。因此必須在系統(tǒng)里選擇“分配比例”時要選正確,如有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(fā)生變化的,應及時提交紙質(zhì)資料給財務部,經(jīng)財務部確認后自行在APP變更相關信息項。
5、以上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請在2019年1月20日前完成注冊、采集,并把本人簽名確認的紙質(zhì)資料提交公司財務部,逾期提交采集資料的,視作自行申報扣除。
特此告知。
梅州市市政建設集團公司財務部
2019年1月2日
附表1:表6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采集表(電子模板).xl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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